不满意重游五大标准1、 玩得不满意:行程安排与承诺的行程单有差异的(导游私自更换景点、删减景点、景点游玩时间不足),导游在行程中推荐自费景点项目强行要求游客参加的。
2、 吃得不满意:含餐情况标准与承诺行程单有差异的,餐饮存在质量问题。
3、 住得不满意:所住酒店与行程所列酒店不相符或低于其星级标准。
4、 购得不满意:购物店数量不得超过产品天数50%,不得临时增加购物店。
5、 服务不满意:在整个旅途中,因导游或司机的原因导致冲突或纠纷,引发游客不满的。
客人重游标准:如遇客人不满意重游,只能是同一个产品,同一个目的地,仅限本人重游;重游时间为回团后一个月之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能享受此活动。
温馨提示:1、我社在保证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景点游览先后顺序,以地接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为准;使用套票不退单景点门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行程变化和景点未游,本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额,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如客人临时取消用餐及景点游览,费用不退。如遇客人原因滞留或影响游览景点,所增费用自理。住宿中如产生自然单间,由游客自补足房差。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因取消,费用不退。
2、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尊贵的游客抵达后,一切活动听从我公司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结束余下行程,因此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我公司一概不负责。
3、报名后游客提出退团的,以实际损失收取游客损失费(如:已出机票已出火车票的票损,房损,以及其他实际产生损失)。
参团须知:1、折扣机票,不可退票、改签,请成人带好有效证件,儿童带好户口本;航班抵达前24小时以内取消合同的客人需收车位费200元/人。
2、旅游者如需新增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需和地接社协商一致并在海南当地补签相关自愿合同或证明,敬请广大游客理性消费。
3、海南部分酒店标准相比内地偏低,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旅行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或加床费用须自理;酒店限AM12:00时退房,晚航班返程者,建议行李寄存酒店前台,自由活动或自费钟点房休息。
4、我们承诺绝不减少餐标,但海南饮食口味清淡,且海南物价水平较高,且各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餐未必能达到亲的要求,建议您可自带些咸菜或辣椒酱等佐餐。旅游期间切勿吃生食、生海鲜等,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小门票。景点门票为团队同进(不含景区内电瓶车或索道),赠送项目,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以及游客放弃合同已含内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6、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学生证、老年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7、旅游期间,旅游者与旅游社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可选择参加的自费项目:海鲜餐238元/人起,千古情300元/人或者骏达车技表演248元/人。(以上为海南其它精彩项目,实际执行价格以运营商公布为准)。
8、蜈支洲岛景区因集中上岛游客较多,团队上岛可能会造成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分界洲岛、西岛、蜈支洲岛景区规定60岁以上及行动不便游客(包括孕妇)需填写景区的免责声明方可登船上岛;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出于安全考虑,景区不予接待。
9、请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由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不填或虚填,归来后的投诉将无法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在海南当地解决(24小时客服热线:400-876-8895),如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应在当地备案。温馨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10、自2014年7月1日起,凡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人,将无法购买机票乘机。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机票团队网出票,最终出现因旅客中有失信被执行人而无法正常出票问题,所产生的损失均由客人自行承担,已支付票款不退。
接送机温馨提醒:1、接机人员一般都会提前在机场等候客人,请您下飞机后务必及时开机,保持手机畅通。接机为滚动接机,会接临近时间段的游客,您抵达机场后需要稍作等待(一般30分钟左右),请您谅解。
2、第一天到海南请勿食用过多热带水果及大量海鲜,以防肠胃不适,影响您的行程哦。
3、请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掌握好时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不要误了赶飞机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