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行车助理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4、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5、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5-10元/人的赔付。
6、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游客无理取闹产生的后果由客人自付
7、《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特殊人群门市需与游客签订“游客健康承诺书”以及出游注意事项。
8、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9、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
10、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11、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12、自由活动期间司机、行车助理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3、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行车助理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行车助理的提醒及警示。
14、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15、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16、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17、成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16周岁以下儿童持户口本正本,以便于住宿登记需要。
旅行告知
1、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3、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特别告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 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 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 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附:体检基本项目务必要求:血脂、血糖、血压、心电图。